引言
Manuli Ryco 集团(以下简称“MR”或“集团”)通过做出客观决策和采取共同的工作方式来保护和促进集团的利益,以避免可能导致实际或潜在利益冲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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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 MR 的所有全职和兼职员工(包括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承包商,无论其位于何处.
2. 定义
- 利益冲突 (COI):商业、经济、家庭、政治或个人利益可能干扰个人在履行集团职责时的判断的情况。
- 披露:员工或利益相关者对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的沟通,包括任何正确处理案件的信息。
- 经济利益:拥有上市公司、私营公司或其他实体已发行的股票或其他证券;或以任何形式从该实体获得报酬、付款或其他福利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奖金、工资、佣金、咨询费、版税、租金或偿还贷款本金或利息的权利)。
- 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是指 (a) 配偶或伴侣/配偶等同者;(b) 父母及其子女;(c) 兄弟姐妹;(d) 同一家庭的成员之间的关系。
- MR 或集团:Manuli Ryco 集团,包括其子公司。
- 员工:MR 的董事、高级职员、员工、临时员工或工人,以及集团的承包商。
- 政策:本利益冲突政策。
3. 所有者和责任
- 集团人力资源总监和公司审计与合规经理有责任制定披露和管理利益冲突的规则和流程.
- 区域人力资源部和/或总经理有责任按照政策所有者定义的指示披露利益冲突。
- 每个员工也有责任通过可用渠道或向其主管、人力资源和审计与合规部披露实际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4. 一般规则
MR 员工必须避免利益冲突,及时停止引起冲突的活动,并披露其在受雇期间已知或在集团工作期间可能出现的任何利益冲突(实际或潜在)。
本政策旨在制定规则和标准,以避免或管理潜在的利益冲突案件,因此,利益冲突必须:
- 识别
当员工将个人利益置于集团利益之上,从而不正当地影响其专业判断、决策或行动时,可能会发生利益冲突. - 避免
尽可能避免利益冲突。 - 报告和处理在某些情况下,利益冲突可能无法避免。必须按照本政策的规定披露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即试图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影响商业交易结果以获取个人利益。
5. 利益冲突的类型
利益冲突并不总是容易发现。一般而言,利益冲突涉及直接或间接追求个人利益,这可能会导致我们的忠诚度偏离 MR 的最佳利益。产生利益冲突(或出现利益冲突)的最常见情况与以下类别有关。
5.1 个人关系
与商业伙伴的关系
如果 MR 员工与商业伙伴的人员之间存在稳定或直系亲属关系,且商业伙伴的人员涉及 MR 与商业伙伴关系的任何方面(例如,销售、合同谈判、咨询、采购、日常运营活动管理),则该关系应报告为潜在的利益冲突。
职场中的恋爱关系或直系亲属关系
示例:
- Lisa 是采购经理,而她的姐夫 John 是 MR 供应商的销售经理。该关系需要报告为利益冲突。
- Francois 是 MR 子公司“公司 B”的 CFO,而他的妹妹 Jocelyne 在一家非 MR 子公司供应商的物流公司工作。除非未来与 MR 集团建立合作关系,否则无需披露利益冲突。
职场中的恋爱关系或直系亲属关系
如果主管和直接向其报告的人员存在稳定的关系,或者是直系亲属,可能会产生利益冲突。在这种情况下,主管通常会失去正确评估直接下属表现的能力,这不符合集团的利益。
示例:
Lucas 是 MR 子公司的销售经理,而他的未婚妻 Maria 是销售团队的一员,直接向 Lucas 报告。该关系需要报告为利益冲突。
5.2 个人经济利益
如果员工或其直系亲属是 MR 竞争对手或供应商的所有者,或对其拥有重大投资,则必须将该情况披露为潜在的利益冲突。
5.3 外部商业活动
任何 MR 员工的外部商业活动不得与 MR 集团竞争、产生不利影响或引起利益冲突。MR 员工不得从事任何可能涉及披露 MR 专有信息或可能将时间和精力从集团职责中转移的外部活动.
5.4 兼职
应避免兼职;兼职的 MR 成员可能没有足够的精力、时间或忠诚度来为集团全力以赴,从而出现潜在的利益冲突。在这种情况下,特定的劳动法规可能适用。
其他利益冲突案件
上述案件列表提供了最常见情况的示例;但任何可能以任何方式影响员工工作表现或其为 MR 利益做出客观和独立决策的关系和/或情况都构成潜在的利益冲突。如有疑问,建议联系人力资源或审计与合规部和/或披露个人情况。
6. 利益冲突的披露
员工应尽可能避免与集团发生利益冲突。这意味着做出决策或采取行动以确保不会发生利益冲突.
如果 MR 员工认为可能存在利益冲突,则应予以披露。以下是披露流程。
现任员工声明
作为 MR 集团的一部分,所有现任 MR 员工必须披露和审计与合规部的任何(潜在)利益冲突,即使该冲突在前几年已向当地人力资源经理或总经理报告过。
新员工
作为招聘流程的一部分,新入职的员工需要填写特定的披露表(请参阅附录 1). 人力资源部(或 MR 子公司的任何委派人员 – 例如,总经理(如当地人力资源部不适用))有责任向公司人力资源和审计与合规部报告所有利益冲突披露。
临时披露
如果存在前两段(”现任员工声明”和“新员工”)中未报告的潜在或实际利益冲突,员工必须避免任何相关活动,并通过专用门户网站 MR Conflict of Interest Disclosure Form (https://forms.office.com/e/xtjQvLQ1x0) 向人力资源和审计与合规部披露冲突。一旦发现利益冲突,必须立即披露。
7. 解决利益冲突
MR 集团已定义了一个特定的流程来解决利益冲突,这意味着确定并实施策略和实践以最大限度降低与披露的利益冲突相关的风险。
解决利益冲突的过程由 MR 集团人力资源总监、审计与合规经理负责,他们需要:
- 适当保密并公正地处理披露信息;
- 公平评估利益冲突情况,包括对 MR 集团业务和声誉的任何潜在风险;
- 制定缓解策略/行动计划来解决利益冲突,以尽量减少集团风险并尽可能保护员工的个人利益;
- 确保任何 MR 子公司有效实施既定措施来解决利益冲突。
8. 报告违规和不合规行为
报告实际或涉嫌违反本政策的行为或任何其他相关不当行为,必须根据 MR 举报政策通过 https://manuliryco.integrityline.com 中道德与诚信热线提供的渠道及时报告。
未披露利益冲突或故意在披露中提供虚假或误导性信息可能会导致纪律处分,直至终止雇佣关系.
9. 参考
本政策的主要参考文件包括:
- MR 道德行为规范
- MR 举报政策
- 相关法律法规